本报讯 (通讯员 王旭瑛) 今年1月至6月,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一审调撤率达38.75%,同比提升10.97%,上诉率同比下降64.77%,服判息诉、审判质效实现双提升。
在行政案件审理中,中卫中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将“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实质性化解、提升政府公信和司法公信”作为破题坐标,着力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为实现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实质性化解落地见效,中卫中院充分应用“协调化解中心挺前、行政复议解纷为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委派协调化解中心,联合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等力量,目前已诉前化解2件标的额高达500余万元的行政争议,促进政府履约践诺,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中卫中院邀请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共同参加“行政审判大讲堂”等学习培训3期,联合人社部门召开工伤案件分析研判会3次,促进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面对土地管理、工伤认定领域案件数量多的情况,邀请自然资源、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沉浸式”旁听庭审2次,直观展示司法审查标准,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提升证据意识。
中卫中院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探索推行“一张文书、两次引导、三项举措”做法,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关键少数”解决“绝大多数”问题的重要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张文书”即随案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告知开庭时间,提示出庭应诉职责,连续三年出庭应诉率达100%。“两次引导”即庭前电话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了解案情,制定实质化解方案;庭中引导回应行政相对人的实质诉求,出庭不出声现象明显改善。“三项举措”即通过“开展实质化解案研会、评价负责人出庭应诉表现、邀请负责人旁听案件”三种方式,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提升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上半年行政争议化解率达34.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