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彦敏) 7月9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辖区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良田镇开展野生鸟类保护专项宣传活动,以“集市普法+实地巡查”的组合拳,筑牢野生鸟类保护的法治屏障。
“猎捕野生鸟类不仅触犯法律,更会破坏生态平衡,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公益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要求赔偿生态损失。”在良田镇集市的宣传展台前,检察干警向群众递上宣传册,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中关于禁止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的规定,并结合办理的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详解检察机关在野生鸟类保护中的职能,即不仅能对猎捕、交易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更可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向违法行为人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督促其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随后,工作组深入芦草洼滞洪区进行实地查看。芦草洼滞洪区是野生鸟类重要栖息地,其生态环境是否达标,直接影响鸟类生存繁衍,也是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区域。工作组成员一同查看滞洪区水质状况、植被生长情况,仔细排查是否存在非法猎捕工具、违规垂钓等影响鸟类栖息的隐患。经查,未发现上述问题。
野生鸟类的迁徙轨迹,是生态保护的“晴雨表”;公益诉讼的履职深度,是生物多样性的“守护线”。下一步,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府检联动”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