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通讯员 马婷)近日,王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酿成事故,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
今年6月10日,王某某驾驶车辆在大武口区浴山潭大街与沙湖大道路口上演了惊险一幕:一辆白色越野车飞快通过路口后,狠狠撞上前方正常行驶的出租车,随后又一头撞向中央隔离护栏,导致车头严重受损,护栏被撞断散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隆湖大队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谁开的车?”面对民警的询问,满身酒气的王某某竟毫不犹豫地指向女友周某某:“她开的!”然而,民警调取事发路口监控后铁证如山——事发时正是王某某驾驶车辆。王某某上演了几轮耍赖、狡辩的戏码,但在确凿证据面前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才是驾驶员。
经调查,当日15时许,王某某在大武口区星海湖北域公园,与2个朋友喝下一瓶半白酒后,不听女友劝阻坚持驾车回家,且与女友在车上发生争吵,王某某驾驶车速过快,导致车辆失控酿成了这起事故。后经血检鉴定,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3.54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此外,王某某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超速10%以上未达20%,这些违法行为分别被裁决、合并执行作出1700元行政处罚。事故中,车辆被撞报废损失2万余元、赔偿出租车修理费4000余元、出租车司机误工费2000余元、出租车乘客医疗费1000余元,王某某累计损失金额超3万元并面临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