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杨佳媛
“真没想到,这场看似棘手的欠薪纠纷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近日,灵武市人民法院以“先行调解”为起点,并联专业审判等举措,短时间内让26名司机拿回了应得的报酬。
先行调解前置发力
“我们辛辛苦苦跑了三个昼夜,就盼着这笔钱给家里交房租、供孩子上学,可老板就是拖着不给……”26名司机在完成某物流公司的长途运输任务后,却被拖欠了3个月的劳动报酬,因多次协商无果后,到灵武市人民法院求助。
灵武法院西郊法庭在接到案件材料后,认为有调解化解的可能,便及时启动“先行调解”机制。
调解员首先逐一与司机们沟通,详细记录每个人的运输里程、应得报酬金额及被拖欠的时间节点,并向他们解释调解耗时短、成本低,还能避免双方关系彻底破裂的优势。在得知司机们愿意调解后,又多次联系涉事物流公司负责人。沟通中,调解员发现物流公司对欠薪事实并无异议,但始终强调“无力支付”。
为摸清实情,调解员邀请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司机们拿出运输单据、聊天记录等证据,物流公司负责人则出示了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坦言因上游企业拖欠货款,导致公司账户余额不足。
类案释法精准导航
“第一次调解虽然没和解,但摸清了矛盾焦点。”考虑到司机们的迫切需求,在调解未果的48小时内,调解员将案件移交承办法官,迅速启动“调解转审判”衔接程序,这种“调解不成快速转审”的模式,有效避免了程序空转。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承办法官以“类案释法”为突破口,深入挖掘纠纷背后的深层问题。梳理了近年来灵武法院审理的12起同类运输合同欠薪案件,将这些案例按“判决结果”“执行情况”“化解方案”分类整理,并及时与物流公司负责人沟通,同时调取物流公司与上游建材公司的供货合同及对账记录,确认上游企业拖欠货款280万元,且付款期限已过。
基于类案中的裁判规则和本案实际情况,法官提出了解决方案。首先由物流公司与上游企业协商,明确货款支付时间表;其次,上游企业优先支付部分货款用于发放司机报酬;最后,剩余款项由物流公司制定分期支付计划。这一方案既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又兼顾了实质正义,为打破僵局提供了新思路。
联动破局多维发力
为促进解决方案得到有效实施,承办法官组织三方进行面对面沟通,依据物流公司与建材公司的合同条款,援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关于“工程款支付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规定,指出上游企业拖欠货款是导致欠薪的直接原因。
为增强说服力,承办法官要求物流公司提供与上游企业的全部交易凭证,并协助计算出“最低支付额度”,先解决司机们的基本生活开支,剩下的款项可以分期支付。
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确定由上游公司直接向司机师傅们进行支付,支付部分款项在双方的总合同中予以扣除,并与司机们签订了分期支付协议,约定3日内支付第一笔,后续还款时间制定了明确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