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告

宁夏合易信达工贸有限公司、王洋: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杨昭诉你单位、第三人王洋工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银兴劳人仲案字【2025】1337号)。因宁夏合易信达工贸有限公司未正常经营,且邮政快递被退回,王洋住所已无人居住,电话无法联系,邮寄送达被退回,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宁夏合易信达工贸有限公司、王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为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届满后2025年9月24日下午14时在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银河巷25号二楼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取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2025-07-18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66052.html 1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