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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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永宁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5日裁定受理宁夏昊昇三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昇公司”)破产清算案,后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昊昇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要求,需选定具备专业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内容:

昊昇汽车物流园二期A1、B1、D1楼栋建筑施工至达到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外网、消防等。

二、参选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须提供有效的公司证书、营业执照、资格文件等;

(二)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未受行业处罚的承诺;

(三)业绩证明材料;

(四)初步工作方案。包含参选机构基本情况、工作人员组成及简介、项目的工作计划和预计完成时间等;

(五)收费节点、标准及报价方案。

三、特别说明

(一)由于本案暂时缺少破产费用,付款方式为破产清算完成后支付。

(二)由于本案涉及建设施工项目,施工结果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商品房各项验收、交付标准。

四、选定方式及报名期限

(一)报名截止日为2025年7月23日下午18:00。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集中安排现场勘察、查阅图纸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企业核算后提交正式报价和服务方案。

(二)报价截止日为2025年7月28日下午18:00。

未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报价。报价期限届满后,经管理人比对后择优选任。由管理人负责通知确定选任的公司,其他已报名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如报名期限届满后,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公司报价,则管理人直接选定该公司负责以上工作。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将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送至管理人处。

联系方式:17398432003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B座10层(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宁夏昊昇三农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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