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艳) 今年以来,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双助理”工作机制和诉前调解机制作用,注重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6月的一天,张某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三瓶啤酒,酒后驾车上路,在限速40km/h的乡村道路上以74km/h的速度超速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急转弯处时,因酒精影响及车速过快导致失控,猛烈撞击路侧治安监控杆。倒下的监控杆砸中路过的王某,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严重损伤。案发后,因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张某未履行任何赔偿义务。惠农区检察院对张某醉酒驾驶、严重超速并导致路人受伤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调解帮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张某也获得了被害人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