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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路上的法治星芒

同心县第八小学五(3)班 马萱 指导教师 贺娟

夏夜乘凉时,爷爷总指着天幕说:“法律就像星星,看着遥不可及,却默默照亮人间。”那时我仰头望着银河,尚不明白这番话的深意,直到那个飘着消毒水气味的午后,法治的星光第一次照进我的生活。

去年深秋,我在药店帮奶奶买降压药时,发现货架上标注的“买二赠一”活动,结账时却被收取了三盒全款。我攥着小票找收银员理论,对方却不耐烦地挥挥手:“小孩子别瞎管闲事!”我的手心冒出冷汗,想起道法课上学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便壮着胆子拨通爸爸的电话。在他的指导下,我打开手机录音,清晰地说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商家应当如实标明价格和促销信息,您现在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我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收银员的脸色瞬间变了,店长闻讯赶来核对监控后,不仅退还了多收的药费,还诚恳地向我道歉。离开药店时,秋日的阳光穿过玻璃门,把“依法经营”的铜牌照得发亮。那天傍晚,我特意翻开《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在“消费者权益”章节画下星星符号——原来法律不是束之高阁的条文,而是握在手中的星光。

今年三月,我报名成为班级的“法治宣传员”。在策划“网络安全小课堂”时,我想起同桌曾因轻信游戏充值返利广告被骗走零花钱。于是我们编排了情景剧:当“骗子”在班级群发布“充100返500”的消息时,“小明”举手说:“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随意泄露同学联系方式是违法的!”扮演骗子的同学灰溜溜地“下线”,台下爆发出笑声和掌声。课后,不少同学主动分享自己遇到的网络陷阱,我们一起整理出《青少年防诈指南》手抄报,贴在教室后墙。

上周参观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我戴上法槌模型拍照。阳光透过穹顶洒在制服上,讲解员姐姐说:“每一个正义的判决,都是法治星空中的一颗星。”如今我书桌前的书架上,《宪法》单行本与漫画书并排而立,课本里的案例分析旁贴着便签:“遇到校园欺凌可拨打12355”。那些曾经陌生的法律条文,早已化作生活中触手可及的星光。

原来法治从不是成年人的专属战场,当我们学会用法律的眼光观察生活,用规则的思维解决问题,每个青少年都能成为发光的星星。就像此刻我写下这些文字时,窗外的槐树叶沙沙作响,远处的红绿灯交替闪烁——这便是法治的星光,在成长的每一个转角,温柔而坚定地指引着我们前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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