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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介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直言上了一堂“法律课”

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你们的释法说理,真是给我上了一堂法律课。”近日,银川市西夏区文昌路司法所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直言上了一堂真实的法律课。

申请人安某与房东任某此前签订租房合同,安某计划利用该房屋开设“小饭桌”。然而在筹备过程中,房屋消防检查未通过,不符合经营要求,“小饭桌”项目无法推进。安某遂提出解除合同,但双方就租金、押金退还及违约赔偿问题产生分歧。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求助于文昌路司法所。调解人员受理案件后,先查阅了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重点核实关于房屋用途、消防责任及合同解除的相关条款。随后分别与双方沟通,倾听双方诉求及理由。

“消防不达标属于房屋本身问题,应全额退还租金、押金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安某向调解人员说道。“合同解除是对方单方面原因,就应该扣除租用天数相对应的部分租金作为补偿。”房主任某“摆出自己的态度”。为妥善化解矛盾,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安抚双方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运用专业法律知识的同时也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安抚安某情绪的同时也告知了其在此事件中需承担的责任,因其未了解“小饭桌”的消防验收标准,盲目认为该房屋可以顺利开办“小饭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与任某沟通中也希望其可以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帮对方尽量减轻损失。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安某支付房东任某2000元租房费用,任某当场退还扣除2000元租金后的剩余房租和押金。双方于现场履行调解协议,这起纠纷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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