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卜婷
“感谢你们专业耐心的调解,解决了我们30多年的遗留问题。”近日,彭阳县古城镇挂马沟村村民海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彭阳县司法局古城司法所,紧握调解员的手久久不放。
这温情一幕,是彭阳县司法局以精准举措激活人民调解效能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彭阳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 固原实践,通过织密网络建强队伍、多元联动精准施策、法治引领润物无声三项举措,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65件,成功率达98%,涉及金额3478万元,用实实在在的成效书写“塞上枫桥”彭阳篇章。
调解力量沉下去
“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彭阳县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已然成形:以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枢纽,12个乡镇调委会为基础,162个村(居)调委会为触角,15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涵盖信访、婚姻家庭、物业等领域)为补充,6个“心理疏导调解室”为特色,实现了组织、报酬、场所、制度“五落实”和名称、印章、标识等“六统一”。
专业队伍是调解质效的核心。彭阳县司法局精选律师、心理咨询师、公证员等21名骨干组建县级调解专家库,建立“专家带骨干、骨干带全员”传帮带机制,22名司法协理员的加入更为调解队伍注入青春活力。为让调解员“干得好、有奔头”,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开展等级评定与年度考核;简化四类案件案卷标准,规范化制作调解案卷948本,让调解员从“要我调”变为“我要调”。通过“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培训”,实现调解员培训全覆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矛盾纠纷化在早
“13万彩礼的事,多亏你们既讲法理又讲情理!”今年1月,新集乡王某某与张某婚后不久闹离婚,因彩礼返还争执不下。新集司法所调解员先以“背靠背”方式倾听诉求,再搬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条款,算清“诉讼时间账”“经济成本账”,最终促成张某当场退还10万元,剩余款项待离婚后支付。
这场调解,依法厘清事实、化解纠纷,更通过心理疏导抚平情绪、修复关系,真正实现“事心双调”。彭阳司法坚持“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依托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乡贤“五老”等力量,采取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条块排查与重点排查并重的方式,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高频纠纷精准“扫描”。针对风险较高的婚姻家庭矛盾,创新“六跟进”闭环机制:妇联跟进心理疏导、村“两委”跟进家庭引导、司法所跟进普法教育、派出所跟进训诫震慑、综治中心跟进统筹协调、化解责任人跟进回访,妥善处理多起风险矛盾。
“调解不是‘和稀泥’,要找对钥匙开对锁。”古城司法所调解员处理海某与海某江的土地纠纷时,打出“三步组合拳”:邀老支书、乡贤用“邻里情”软化对立情绪,赴农经站调档案用“铁证据”还原事实,联村干部析法理用“法治秤”平衡诉求,最终让被错确权30多年的1.8亩土地“物归原主”。
依法办事成自觉
“调解室里学法律,田间地头解纠纷。”彭阳县司法局坚持“调解即普法”的理念,将法治精神融入矛盾化解全过程:对一般纠纷,就地释法明责;对重大疑难纠纷,联合专业力量攻坚;对达成的协议,衔接“司法确认”强化效力,让群众在化解纠纷中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在普法创新上,让1690名“乡村法律明白人”活跃在田间地头,“调解员说法”栏目走进微信公众号,“法律赶大集”“法治夜市”摆到群众家门口,150余场特色普法活动让法治信仰浸润人心。
“现在有纠纷,先想到找调解员;调解时,先问清法律咋规定。” 罗洼乡村民张某的话,道出了法治观念的深刻转变。
李某2016年向张某借款1万元,口头约定一年内归还,到期后却找借口拖延,后来甚至拒接电话。调解员调查了解情况后,明确“欠债还钱是法定义务”,又兼顾李某实际困难,促成“1000元货物抵债 + 9000 元分期偿还”的协议,既解了纠纷,更明了法理、暖了人心。
从彩礼纠纷的圆满化解到土地争议的破冰前行,从邻里口角的妥善处理到借款矛盾的有效调和,彭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让人民调解成为基层治理的“金钥匙”,群众身边的“解忧站”,实现矛盾纠纷“事心双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