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苏文博
“这场庭审既是法治课,更是治理课。”近日,随着法槌的清脆敲响,5起涉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三农资金”纠纷案件在原州区人民法院寨科法庭公开审理,辖区20余名乡镇干部、村集体负责人全程旁听。
这是原州区法院开展“三农资金”治理司法护航行动的真实场景,通过集中审理“三农资金”典型案件、组织村干部沉浸式旁听,将法治课堂搬到审判一线,将审判庭变为基层治理的实景课堂,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动能。
法庭巧解集体难题
此次集中审理的案件中,原被告均为村经济合作社,原告将发展村集体资金投入被告合作社经营的牛场用于日常经营,并签订联营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按投资款5%的年利率支付分红,期限3年,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且投资期间由被告自负盈亏。然而,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未按约定支付分红,原告为维护村集体和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遂将其诉至法庭。
庭审中,法官围绕合同效力、投资风险约定、分红支付条件等焦点问题,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充分辩论,清晰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整个过程规范严谨,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让旁听人员直观了解了庭审流程和法律适用逻辑。
法官了解到,受当前肉牛市场行情低迷影响,被告的牛场经营状况不佳,暂无能力一次性支付原告分红款。法官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对合同约定的分红款延期支付。
从原告具状来院到妥善化解纠纷共历时8天,在法庭的高效调解下,5起因投资分红引发的“三农”资金纠纷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旁听庭审受教育
庭审后,法官结合案件为旁听人员解读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关于集体财产保护、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提醒村干部在“三资”管理中要严守法律底线,规范流程、完善手续,从源头上减少纠纷。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涉及村集体‘三资’案件民事纠纷频发。此类纠纷牵涉集体利益和村民权益,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法官在以案释法时指出,此次旁听庭审,正是希望通过“以案释法”强化宣传普法效果,案件涉及的村集体资金使用、投资风险防范、合同规范签订等问题,都是农村“三资”管理中的常见痛点。
“以前总觉得‘三资’管理是村里的‘家务事’,今天听了庭审才明白,合同怎么签、责任怎么分、纠纷怎么解,都得按法律来。”一位旁听的村党支部书记深有感触地说。
司法赋能乡村振兴
据原州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审理是寨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通过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既高效化解了村集体矛盾,又以看得见的方式传递法治理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今后,原州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法庭+基层治理”模式,加强与乡镇、村社的联动协作,常态化开展“三农资金”纠纷专题普法、巡回审判等活动,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路上的“稳定器”和“助推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