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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复活 重启信用

银川法院助力625个失信主体重返市场

本报首席记者 马涛

“银川中院建立了西北地区首个企业信用修复‘白名单’,自2024年至今,两级法院已完成2946家涉诉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7月3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何文波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银川两级法院助力625家失信主体重返市场,并对1351个主动履行义务的失信主体提前解除限高令。

“法官,我公司正在融资,请求暂缓将我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们承诺,如果融资成功,便可以将本案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宁夏某生物新材料公司欠付宁夏某机械公司货款36.8万元,为了解决企业困境,该公司正积极推进融资。此前双方达成协议每月偿还2万元,因生物公司未能按时履约,该建筑公司便向灵武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灵武市法院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该生物公司作为西北地区仅有的乳酸制造企业且为绿色环保企业,虽然之前未能严格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但履行意识积极,为解企业困境谋求融资,经研究决定给予失信宽限期3个月,暂不移入失信“小黑屋”。

“感谢法院公正司法,被执行人已经融资成功,并一次性履行了案款。”申请执行人机械公司负责人范某近日向灵武市法院表示了感谢。

从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建设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从信用修复正向激励到信用监管、失信惩戒,银川市两级法院全方位开展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修复信用,重塑商誉,持续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和市场发展活力。

“银川市两级法院严格审慎适用纳入失信名单制度,对符合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应纳尽纳。并对失信被执行人、涉经济犯罪的企业负责人、虚假诉讼和其他信用记录不良的人建立信用档案,对其中信用评价较高的、符合法定情形的,在单次取消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中加以应用。”何文波表示,银川法院积极开展信用数据更新和对接共享工作,积极提供法院条线上的被执行人信息,向“信用银川”平台全量传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录入和屏蔽信息,为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构建联合惩戒体系提供数据支撑。

据介绍,截至今年上半年,银川法院已累计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7512条,其中自然人信息68957条,法人及其他组织信息18564条。

“感谢贺兰法院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宽限了执行期限,帮助我们渡过了难关。”前段时间,贺兰县某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魏某在处理完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第6件执行案件后,专程向贺兰法院执行局干警表示感谢。

该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畅,牵扯债务问题先后被银行、供货方等诉至法院,成为6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考虑到如直接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可能会影响企业信用,贺兰法院几经努力,灵活执行,促使该公司主动履行完毕5件,1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为强化信用修复的正向激励作用,银川中院制定“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实施办法”,发布《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商誉鼓励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颁发《信用修复证书》,依法依规让已履行义务的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失信名单,进一步恢复市场主体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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