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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构架“检察蓝+慈善红”司法救助“双通道”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志辉 马鑫) 近日,红寺堡区检察院与红寺堡区慈善会会签《司法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机制融合,形成“司法救助保底线、慈善救助拓空间”的立体化救助网络,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更有温度的综合救助。

针对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或者司法救助后生活仍面临困难的当事人,通过移送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帮扶”,构建起检察司法救助与慈善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机制。《办法》明确,检察机关将符合慈善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信息及时提供给慈善机构,慈善机构也将掌握的可能涉及司法救助的线索反馈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根据案件当事人的情况精准识别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慈善组织对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困难程度等进行详细评估,二者衔接,利用各自优势,更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提高救助效果。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除经济救助外,对需要心理康复、就业指导等救助的,衔接机制将司法救助的资金支持与慈善救助的多元服务相结合,满足救助对象多方需求。

为确保救助实效,《办法》要求建立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机制,双方定期对救助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和共享,形成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交流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司法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回访评估机制,根据跟踪评估的结果,检察机关、慈善组织对救助工作进行总结,如发现救助效果不理想或存在问题,及时调整救助方案或改进工作方法。红寺堡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司法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不断创新救助模式,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精准的救助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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