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征决〔2025〕4号 纳税人识别号:916411005853654774 单位社保号:20031228
用人单位全称:银川诚净和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伊立国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号:640103199311101218
单位地址:银川高新区1号标准厂房606室
你单位应缴未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3日的社保费61473.82元。2024年10月12日,我(分)局依法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税源管理二科税费限缴通【2024】19号),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现作出如下征收决定:请你单位收到本决定后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 (大写)陆万壹仟肆百柒拾三点捌贰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本决定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