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红 李吉) 为持续推进“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实施“‘石’法赋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项目,通过强化行政审判的“助推器”和“稳压阀”功能,在源头预防、争议实质化解、治理效能提升上协同发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新动能。
联合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诉讼多发、败诉频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风险问题。坚持送法进机关,先后为惠农区等单位授课,提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议,避免潜在的诉讼风险。制定实施《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引(试行)》,牵头召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会”,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司法理念同步更新。今年上半年,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类案件环比下降4.35%,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类行政案件同比下降25%,复议机关共审结142件复议案件,有115件未进入诉讼,占比80.99%。
制订《全市两级法院联动开展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凝聚非集中管辖法院力量和全市行政审判力量开展行政争议源头和实质化解,同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提高出庭履职质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同市政府制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履职情况评价通报办法》,通过发送出庭应诉通知书、随案填写履职情况评价表,督促出庭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水平。今年上半年,案件调解率35.38%,同比上升4.85个百分点。
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发2份司法建议书指出问题根源,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办理信访案件规范化、法治化。会同市政府制订《司法建议和协调化解结果落实情况、法院判决执行情况评价通报办法(试行)》,促推被建议机关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督促被诉行政机关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和化解纠纷时所作承诺。对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的案件,及时制发督促履行风险提示函,同时案件承办法官及时做好跟案指导工作,杜绝“一判了之”,在判后积极指导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行政行为,避免作出重复行政行为,防止程序空转,确保裁判履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