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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检察法律监督保护长征文物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广沛) 日前,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护长征革命文物,取得良好效果。

2024年5月,海原县检察院在履行长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调查发现,海原县境内存在多处红军长征结束前后和西征红军的遗址和其他文物,人为破坏严重,严重影响到文物安全。

针对这种情况,海原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程序,与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如何保护长征遗址和文物进行磋商,督促文物保护行政主管单位履行好辖区革命文物的保护职责,及时修复已损坏的文物遗址,切实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工作。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等单位高度重视,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对辖区长征文物和革命遗址保护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组织编制长征遗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向上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资金460余万元,用于对贺家堡红二方面军总指挥部驻地遗址和祁家堡子红一军团临时指挥所遗址进行修复。2025年4月,已完成遗址修缮工程招投标,修缮工程即将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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