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芳芳 通讯员 王佩琪) 近日,王某成功收回了自己的商铺和李某欠付的10万余元租金。
事情要从一份租期为10年的《商铺门面租赁合同》说起。当时,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后约定租金按年支付,王某依约将商铺交付李某使用。然而,因商铺生意不景气,李某多次拖欠租金。多次沟通未果之下,王某向贺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收回商铺及欠付租金。但是,判决生效后,李某对此置若罔闻,始终未到庭解决此事。
考虑到若采取强制腾退措施,不仅会影响商铺经营,更容易激化李某对抗情绪,于是,执行法官转变策略,向李某着重阐明了拒不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李某有了和解的意愿。随后,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王某,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王某表示可以减免李某3个月的租金,李某则承诺在协议签订后三日内自行完成商铺腾退,并一次性支付所欠剩余租金。两日后,李某腾退了商铺,并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10万余元租金,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