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梅娜) 随着大面积种植兴起,“劳务经理人”组织人工采摘的模式日益普遍,合伙承包采摘项目也随之增多。然而,熟人合伙常因约定不清、账目混乱引发纠纷。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典型的合伙采摘辣椒纠纷案。
2024年9月,小马和小李合伙承包了某公司的辣椒采摘项目。双方分工明确,由小马负责招募采摘工人,小李负责向采摘工人发放劳务工资。根据采摘实际情况,某公司将采摘费全部转入小李的账户。其间,小李在合伙人微信群不定期发布收支明细。同年11月中旬,采摘结束,双方因结算产生矛盾,小马诉至法院,要求小李支付合伙盈利10万元。调解阶段,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调解协议。
后经庭前证据交换、双方算账及两次庭审后,法庭作出判决,以合伙期间各项收入减去微信群中合伙时间段内的支出,扣减掉其他不明确的支出,合伙期间盈利共计57864.4元,按照双方盈利对半的约定,法院判决由小李支付小马合伙盈利28932.2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今年的采摘季已经到来,法官特别提醒合伙人,信任固然很重要,但清晰的规则和透明的账目是长久合作的基石,合伙经营务必要注意“约法三章”。明确权责,书面为凭: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其权限范围,对易产生争议的事项,避免仅靠“君子协定”;约定盈亏,清晰分配: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的比例要约定明确;定期对账,透明管理:合伙人应及时梳理、定期对账,并形成书面记录;收支凭证应由合伙人共同保管或委托共同信任的第三人保管,避免“一人管账”导致财务不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