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大莉) 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件。
2023年6月,马某驾驶货车追尾碰撞前方魏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魏某和同乘的魏某之子魏小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马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魏某及乘车人魏小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魏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出院后,魏某遵照医嘱进行了后续治疗,并就损失赔偿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魏某和保险公司对赔偿数额不服,均上诉至石嘴山中院。
石嘴山中院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和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就双方争议进行调解。最终,经过调解,保险公司与魏某经过商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付魏某各项损失共计41.77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