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艳华) “我是营运车辆,如果被告当时给我把修车费给了我就不起诉了,是她不处理,我实在没有办法才起诉,谢谢法官给我们及时处理了。”近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审结了一件三轮车追尾出租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经法官居中调解,被告当场履行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6月1日,靳某驾驶出租车沿原州区北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T型路口右转弯时,被同时右转弯的姚某某驾驶三轮车追尾相撞,造成靳某的出租车受损,姚某某拒绝协商处理。经固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靳某无责,姚某某全责。后靳某维修车辆花费1000元,但姚某某仍然拒绝协商赔偿事宜,靳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法官庭前了解,姚某某因丈夫去世独自抚养三个孩子,仅靠驾驶三轮车流动出售冰棍维持生活。事故当日,靳某要求协商解决时,姚某某因没钱处理而拒绝。直到靳某起诉后,姚某某才告知其长兄姚某宝,姚某宝经其妹妹姚某某授权后与姚某某共同来法院说明了情况。法官耐心地向兄妹两人释法析理,姚某宝明白了这起事故责任在姚某某,赔偿修车费是理所应当。靳某也在法官向其告知了姚某某的特殊情况后,自愿放弃了停运损失等费用,仅要求姚某某赔偿其实际支出的修车费用1200元。最终,姚某宝代妹妹姚某某赔付修车费1100元,靳某当场申请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