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彭阳检察行刑衔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本报讯 (通讯员 黑俊莹) 病死、死因不明的牛肉若流入市场,不仅违反食品安全规定,更直接威胁公众健康。日前,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中,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追责,避免了“不刑即无责”的情况。

2023年3月至9月,杨某某从他人(另案处理)处收购死牛13头,其中7头为病死或死因不明;同年3月至5月,又从他人(另案处理)处收购病死、死因不明的死牛3头。他将部分死牛肉出售给多人,其中有人将牛肉分给亲友食用,未及时销售的378.5公斤死牛肉存放于冷库,经鉴定不符合相关标准。2023年9月,杨某某因涉嫌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采取强制措施。2025年4月,彭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未达到起诉标准,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代表免除所有责任。根据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承办检察官梳理证据发现,杨某某收购、销售的16头牛中,多数未经检疫检验,其中5笔销售记录可证实其经营、运输未经检疫动物产品的违法事实,涉案金额达20360元,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

案件管辖问题随之浮现:杨某某的户籍地、居住地及违法行为地、结果发生地均在吴忠市利通区,且当地农业农村局已接收相关线索并拟立案。据此,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明确由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管辖此案。

2025年6月,彭阳县检察院向该局制发检察意见,建议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年6月16日,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立案;7月7日,向杨某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并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相关活动;7月21日,依据动物防疫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360元、罚款10180元,罚没款共计3054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此案通过清晰界定行刑衔接中的管辖权,精准适用法律推动行政追责,既守住了刑事追诉的法定标准,又为食品领域同类案件的行刑反向衔接处理提供了明确指引,进一步筑牢了食品安全的执法司法防线。

--> 2025-08-21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70013.html 1 彭阳检察行刑衔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