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丁
近日,永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加强对非法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多起涉诈案件,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
此前,该大队反诈中队在核查“断卡”线索时发现,王某某在银川市某商场工作期间,遭遇3名顾客以购衣为名,诱骗其协助转账。为促成交易,王某某在对方的多次要求下,将其名下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收到2笔涉诈资金共计38180元。后王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进行资金转移,在转账过程中其银行卡被冻结,对方未购衣即离去。王某某虽未直接获利,但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目前,王某某已被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8月22日,反诈中队民警在核查“手机口”线索时发现,夏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名下的电话卡及手机交予南某使用。经查,双方约定由南某使用该电话卡拨打电话,并按小时支付报酬。操作过程中,南某在卧室通过视频通话接受上家指令,以一部手机拨打电话、另一部手机同步视频的方式实施诈骗,累计拨打诈骗电话40至50次,致使该电话卡被封停。事后,南某向夏某某支付250元。目前,二人已被移送派出所作行政处罚。
同日,反诈中队在核查“断卡”线索时发现,郭某某在BOSS直聘平台找兼职工作时,被诈骗分子以招聘文员为名实施诈骗。对方以每日支付工资为诱饵,要求郭某某办理本地银行卡用于接收所谓“工资”,实际用于接收涉诈资金。8月7日至9日,诈骗分子分3笔向该卡转入涉诈资金共计13900元,并要求郭某某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办公设备以此转移涉案资金。郭某某的银行卡因涉案被冻结,其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已被移送派出所处理。
8月24日,永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杨一凡说,上述3个典型案例分别揭示了通讯工具被滥用、网络求职陷阱、线下交易骗局等常见诈骗手法,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出租、出借个人电话卡和银行卡,避免成为诈骗犯罪的帮凶;求职者在寻找工作时需保持警惕,辨别正规招聘与诈骗陷阱;商户在经营过程中要注意识别可疑交易要求,避免被利用进行洗钱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