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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心结解开了

本报记者 杨秀丽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近日,随着宣告声落下,陈某向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停说着感谢的话,随后送上一面印着“真情矫正塑新生 春风化雨暖人心”的锦旗。

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司法所工作人员从陈某入矫时就对其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并将陈某的母亲确定为矫正小组成员。矫正初期,陈某表现无异常,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

本以为陈某将这样顺利度过社区矫正期,然而事与愿违。去年5月,陈某给工作人员发来一段文字:“我感觉自己太笨了!我有些想不开……”工作人员见状,立即向西夏区司法局汇报情况,随后赶往陈某家中,发现陈某不仅摔打屋内的东西,还将卧室门紧锁拒绝与人沟通。为避免发生危险,工作人员一边轻声询问陈某的情况,并安抚其情绪,一边向家属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终于,在工作人员的“软硬兼施”下,陈某打开了房门,原来她在工作中与同事发生了一些小摩擦,这成了她心中解不开的结。

看到陈某的伤口,工作人员立刻与家属一起带其到医院就诊,包扎完伤口、买完药后,又将陈某送回居所进行劝导。接着,工作人员联系专业的精神心理医疗机构对陈某进行鉴定和治疗,经鉴定,陈某患有抑郁症和双相情感障碍。

就这样,司法所开启了针对陈某的“帮教总动员”。不定时的电话、实地走访、个别教育谈话,每次谈话都以问候开头,以“看,你又进步了呢!这样多好,加油”等关心和鼓励的话结束,向其分享工作生活中的快乐和待人接物的道理,帮助这名因为缺乏家庭关爱且幼年经历复杂、心理敏感的女孩慢慢感受到关心和帮助。

工作人员的努力,以及第三方机构的心理干预和治疗,让陈某慢慢地敞开心扉,讲述了自己的烦恼和思想上的困惑,开始描绘自己对未来的规划,对工作人员的称呼也从一开始的“秦所长、郭警官、陶干事”变成了“秦姐姐、郭妈妈、陶姐姐”。

“谢谢秦姐姐、郭妈妈、陶姐姐和所里所有的工作人员这一年半来对我的帮助和教育,感谢大家对我的包容。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和包容,我真不知道这一年半的时间要怎么度过……”解除社区矫正时,陈某的精神状态平稳,工作人员为其送上叮嘱和祝福的同时,也长长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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