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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法院“微法庭”化解两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魏小翠) 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鸣沙法庭在恩和镇综治中心的“微法庭”对两起涉及枸杞种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两起案件的争议核心均因承包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从而影响土地的稳定使用和经济合作社的持续运营。其中一案涉及承包费16.7万元,另一案涉及承包费26.38万元。被告承包人在庭审中情绪激动,坦言其承包了该镇上千亩土地种植枸杞,前几年投入巨大却连年亏损,资金周转极度困难,今年经营情况有所好转,也及时支付了当期费用,但对历史欠款实在无力一次性结清,如果协商不成,也不想再承包了。

承办法官并未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敏锐洞察到案件背后关联的枸杞产业持续发展问题:如果简单判决,承包户可能彻底退出生产,导致土地撂荒;如果退出生产,原告经济合作社的长期利益则无法有效保障。为此,法庭联合综治力量,从保障产业大局、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矛盾症结,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承包人释明法律规定的合同义务及违约后果,另一方面引导经济合作社方客观评估市场风险、考量长期合作利益。最终,第一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欠款分期履行;第二起案件的承包人在法庭与综治中心的共同疏导下重燃信心,于当日筹措资金,将26.38万元欠款一次性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

这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与及时履行,不仅有效维护了农户与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更成为司法力量主动靠前服务、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深化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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