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敏
身份证号:321324********3461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桃李春风北区43-101号
公告内容:
我局在办理你在桃李春风北区43-101号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建设一案 [贺自然行(规)立字(2025)58号] 中。需对贺兰县桃李春风北区43-101号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的面积进行测量,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测量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自接到本通知5日内联系我局进行测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视为送达。
逾期未行使权利,视为对我局测量过程认可。
联系人:张晓亮、李钊
电 话:0951-8064336
地 址:贺兰县创业东路政务服务中心A座618办公室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