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娜
“不少家长反馈,你讲的课不行,明天不用来了。”8月20日,银川市西夏区的(化名)接到老板的通知,佳佳一时有点懵。这是她在这家课外培训机构试岗的第6天,按照她此前和机构招聘人员的约定,通过7天“无酬试岗”期才能正式入职。这也意味着,佳佳此前的辛苦全打了水漂。
当下正是毕业求职的高峰期,有求职者反馈在面试过程中遭遇“试岗”要求,即企业以“试岗”为由,要求求职者工作一段时间不支付报酬。通常来说,试岗要求在3天至7天。
试岗等于试用期吗?无酬试岗要求合法吗?遇到试岗要求发生纠纷时,求职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这是变相让求职者免费干活。”近日,被课外培训机构辞退的佳佳生气地表达不满。
“我最近也面试了一个工作,对方要求试岗,但我父母建议我复习备战考公务员。”同学丽丽和佳佳分享了彼此的求职经历。
今年刚毕业的佳佳22岁,由于是专科学历求职之路并不顺利。有绘画基础的佳佳在朋友的推荐下找到了一家美术培训辅导机构,从事绘画基础教学工作。佳佳与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对接后,并没有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在微信聊天中约定了7天的“无酬试岗”。试岗第1天,佳佳进行了试讲。机构领导前来听课,但未发表任何意见。
上班后的佳佳一直早到、迟退,且与课外班学生相处融洽。上班后的第6天,佳佳在下班后接到了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电话,称自己被家长投诉业务不精。佳佳不解,离职前试着讨要6天的工资,机构工作人员却表示:“没达到要求就拿不到钱,之前几个讲师也是这样。”佳佳这才意识到自己被“白用”了。
后来,佳佳几番尝试沟通,并表示留存了课堂照片、聊天记录等自己提供劳动的证据,但对方不再回复消息。
咽不下这口气的佳佳走上了维权之路。她先后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12333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均被分派至劳动监察大队。佳佳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交证据后,工作人员建议她申请劳动仲裁。
目前,由于教培机构考勤表和员工花名册中没有记录佳佳的任何信息,单位称未与她建立劳动关系,是试岗达不到要求才辞退她的。因佳佳拿不出进一步的证据,劳动仲裁陷入僵局。
【律师说法】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张倩怡律师说,我国法律没有“试岗”的概念,只有对“试用期”的明确规定。部分企业用“试岗”代替试用期,本质是想规避法律责任,将劳动者置于权益难以维护的灰色地带。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开始为企业提供劳动,哪怕只工作1天,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成立,企业就有义务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本案中,佳佳在“试岗”期间,不仅进行了试讲,还承担了打扫教室、辅导学生等工作,教培机构实际接受了她的劳动,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机构以“试岗未达标”为由拒绝付酬,属于无偿占用劳动,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当劳动者遇到“无酬试岗”要维权时,最大的难题就是举证困难。以佳佳为例,虽然她留存了课堂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但缺乏教培机构直接认可劳动关系的材料(如考勤记录、员工花名册),才导致劳动仲裁陷入僵局。不过,这并不代表维权无路可走。佳佳可进一步收集能证明“提供劳动”和“受企业管理”的证据,比如教学过程中的教案、与机构沟通工作任务的记录、学生或家长能证明其授课的证言等,这些都能辅助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最后,张倩怡律师也给求职者提了建议:求职时若遇到“无酬试岗”要求,应直接拒绝;若企业坚持“试岗”,务必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试岗期限、劳动报酬、考核标准等关键内容,避免口头约定。一旦遭遇“无酬试岗”,要及时留存工作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