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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孩儿矫护联盟”发力,见证少年蜕变之路

只有把自己带入未成年人的世界,才能更好地与未成年人沟通。

在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检察人员为学生们讲解法律知识。

案件分析研判。

检察人员与公安民警讨论送教事项。

讨论案情。

检察人员为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

普法进社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记者 王潇翊 吴彩华/文 段涛/图

“‘红孩儿’既点明了红寺堡区的地域特色,又巧妙借用《西游记》中红孩儿的形象,寓意着对困境儿童和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矫正。‘联盟’二字突出了多部门协同履职的立体化保护体系。”8月15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官马蓉,向记者解释了“红孩儿矫护联盟”的来由。

2022年,红寺堡区检察院联合区团委、妇联、教育、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共同打造“红孩儿矫护联盟”党建联建共建品牌,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同网络。

14岁少年浩浩就因“联盟”发生了转变。红寺堡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排查工作时,听到多名同学反映浩浩存在对同学进行言语辱骂、推搡殴打等不良行为。检察官了解得知,浩浩的父母忙于劳作,与他交流甚少。父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使浩浩在遇到问题时习惯用暴力解决。

为此,红寺堡区检察院牵头教育、团委、妇联、公安等联盟单位,迅速启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青雁护苗”一级干预程序,对摸排发现的包括浩浩在内的80名一般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帮教矫治工作,并对其父母开展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

帮教后,曾经的“不良少年”发生了极大转变,学习进步了,曾经因欺凌行为与他关系紧张的同学也愿意与他们交往了。

同样情形的还有13岁少年小凯,在母亲去世后与父亲共同生活,经常打架、逃学,还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其父亲日常在外打工,对小凯的学习和生活不闻不问。

“‘问题少年’的背后大多存在监护缺失的问题,孩子行为矫治的前提是督促父母履行监护职责。”马蓉说,2023年,由红寺堡区检察院牵头出台的《红寺堡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实施办法》对此类问题制定了有效督促流程。

“联盟”通过启动家庭监护监督程序助力小凯父亲监护归位,同时帮助小凯矫正严重不良行为。乡镇连同村(居)委会对小凯父亲进行劝诫并联合妇联对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于依旧失职的小凯父亲,公安机关对其依法进行书面训诫,小凯爸爸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监护缺失问题,开始关心陪伴小凯。同时,“青雁护苗”二级干预团队联合社区民警对小凯开展了6个月至12个月的矫治帮教。

“如果小凯爸爸经过督促程序后依旧不履行监护义务,导致小凯长期处于监护缺失的危困状态,我们会根据相关个人和组织的申请,依法支持起诉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为小凯重新指定监护人。同时,如果小凯经过二级干预仍不改正,我们将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将小凯送往专门学校接受教育。”马蓉说。

17岁涉罪少年马某也因为“联盟”受益。马某上学期间在他人的诱导下,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给不法分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红寺堡区检察院依法对马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6个月至12个月的考验期,并委托司法社工对马某开展了行为矫治、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观护帮教工作。检察机关还向马某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其父母及时履行监护义务。

红寺堡区检察院制定《吴忠市红寺堡区特需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分层级、分措施、阶梯式教育矫治。联合区团委招募116名“青雁护苗”志愿者组建家长、学校、村(居)、民警“1+N+1”的帮教团队,对225名一般及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同时对于不捕、不诉、考察帮教等再犯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矫治。截至目前,帮教72人,帮教后3人考上大学、10人复学、11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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