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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快递单里的安全感

吴忠市利通区十六小六(4)班 马海波 指导教师 刘方

去年冬天,妈妈在网上给奶奶买了件驼绒大衣,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家门口却空空如也。妈妈急得直跺脚,反复联系快递员,对方却一口咬定“放在代收点了”,追问代收点名字,又支支吾吾说不上来。

“几百元钱的衣服,难道就这么丢了?”妈妈坐在沙发上叹气,我看着她手里皱巴巴的快递单,忽然想起道法课上老师说过“消费者权益受法律保护”。我拉着妈妈打开手机,搜索“快递丢失维权”,页面跳出来《快递暂行条例》的条文:“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我们照着指引,先向快递公司提交了书面投诉,附上快递单照片和聊天记录。可三天过去,只收到一句“会核实,再等等”的回复。妈妈有些泄气,我却记得老师说过“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们拨通了电话,工作人员详细记录了情况,还提醒我们保留好所有凭证。

又过了两天,快递公司的负责人主动联系了妈妈,不仅道歉,还承诺全额赔付。原来,经核实,快递员为了赶时间,没送代收点也没通知,直接私自签了收,后来找不到快件,才想蒙混过关。拿到赔偿的那天,妈妈重新下单买了大衣,还特意把《快递暂行条例》的截图存在了手机里:“以后再遇到这种事,就知道该找谁了。”

前不久,楼下张阿姨的快递也出了问题——网购的生鲜水果被放在楼下暴晒,收到时已经腐烂。妈妈主动把维权的经历告诉她,帮她整理凭证、联系平台。最后,商家不仅补发了水果,还赔偿了运费。张阿姨拿着新鲜的水果来家里道谢:“以前总觉得法律离咱们远,没想到关键时刻这么管用。”

现在,妈妈的手机壳里夹着一张小小的快递单复印件,上面用红笔圈着维权电话。我看着那张纸,忽然明白,我心中的法律从不是课本里遥远的条文,它是妈妈收到赔偿时舒展的眉头,是张阿姨拿到新鲜水果时的笑容,是我们普通人遇到麻烦时,手里能抓住的那根“救命稻草”。它守护着每一次网购的安心,每一次收发快递的踏实,在这些细碎的日常里,悄悄撑起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安全感——原来法治,就是让每个普通人的小诉求,都能被听见、被回应。

--> 2025-09-01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71157.html 1 一张快递单里的安全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