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田睿) 近年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判处监禁刑罪犯交付执行刑罚检察工作,与法院、公安机关协同履职,严防“纸面服刑”,监禁刑罪犯交付率达100%。
组织刑事执行检察条线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举措、注意事项等,着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依托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及时发现罪犯未交付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常态化与法院通报信息、交流情况,提醒法院及时将判处监禁刑罪犯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保证公安机关按时将罪犯交付看守所;针对因法定原因暂时看守所押不予收押的罪犯,提醒法院要采取必要措施对罪犯进行监管,待不予收押情形消失后,及时将罪犯交付执行,防止因脱管发现二次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