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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成功调解婚约财产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韩红霞) “既然你们都同意这个方案,那就签字确认吧。”近日,随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上落下最后一笔,彭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2024年,李某与张某经媒人介绍相识,感情发展迅速。李某为表诚意,向张某支付彩礼2万余元。2025年,双方因发生矛盾导致分手。分手后,李某要求张某返还恋爱期间所有支出,张某拒绝。李某一怒之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恋爱期间的支出和彩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电话联系的方式梳理出彩礼、恋爱支出金额、共同生活时间、争议财物等关键信息,认为调解是化解此案矛盾的最佳路径。调解初始,双方争执不下,调解一时陷入僵局。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说理、“面对面”沟通的方式,一方面向李某讲明张某面临的经济困境,用共情的方式引导李某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另一方面引用彭阳县法院编写的《普法宣传案例选》向张某释法说理,清晰阐释了法律层面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时,彩礼应当适当返还”的裁判规则,让张某对自身权利义务有了明确认知。

在双方情绪逐渐缓和的情况下,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提出折中方案:扣除此前为李某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张某向李某返还部分彩礼;恋爱期间其他支出不再追溯。这一调解方案既遵循法律规定,又兼顾人情事理,双方均表示同意,张某当场履行彩礼返还义务,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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