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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鸟类栖息地

本报讯 (通讯员 杨永刚 吕婷婷) 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两起涉及鸟类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为守护鸟类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环境安全贡献了检察力量。

在红寺堡一处枸杞种植地,果农为防止鸟类啄食果实造成经济损失,在未获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规架设高度1.5至2米的细密围网。该围网材质坚韧、网眼细密且带有深兜,极易缠绕、挂住飞行中的鸟类。经核查,围网上挂着麻雀、乌鸦等鸟类尸体,其中部分为“三有”保护动物。

检察干警实地走访发现,在红寺堡区石坡子湿地保护区域,距清水河仅50米处,违法行为人私搭乱建,占地约0.77亩,直接侵占了野生鸟类核心栖息地,破坏了湿地生态环境。

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红寺堡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及农业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分别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督促立即拆除涉案枸杞地违规围网和湿地违建,全面排查辖区类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违规围网和湿地违建问题反弹;加大生态保护宣传力度,推广合法合规驱鸟方式,引导种植户在农业生产中兼顾生态保护,“益”起守护鸟类“家园”。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并整改。目前,涉案枸杞地220米围网已全部拆除,并通告全区枸杞种植户和其他果农排查类似装置;湿地内的违建也已被依法拆除并清理完毕。检察机关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进监督和现场核查,确认相关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改,确保了监督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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