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炳宇
“赵警官,太感谢了,你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麻烦。”近日,在贺兰县公安局常信派出所民警赵保仓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持续多日的玉米青储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日,常信派出所接到群众王波报警,称与张亮村种植户李达(化名)发生纠纷。赵保仓与同事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5天前,王波与李达签订了800亩玉米青储的收购合同,并当场支付了2万元定金,双方约定具体收割日期。然而,约定时间过去2天后,王波因未能及时联系到合适的机械公司,故无法如约安排机械进场收割。李达认为其违约,拒绝退还2万元定金,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对于青储来说,过了成熟期,其水分及营养都会日趋流失。为避免玉米过熟造成更大损失,李达在报警当日,与第三方达成了新的收割协议,随后对方来到田地现场进行作业。由于李达坚持不退定金,王波也赶到了现场,并对第三方作业进行阻拦。
“凭什么我交了2万元定金,现在一分钱都没退?我想不通!”“是你没按约定进场采收,给我带来了近2万元的损失,这定金就不该退!”现场,双方激烈争执,赵保仓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王师傅,因为你先违反了双方约定,造成了目前的局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李达承受了损失,不退定金情有可原。”“李师傅,虽然王师傅违反了约定,但并非故意违约,现在大家挣钱都不容易,互相退一步对大家都好。”调解中,赵保仓从民法典的违约责任到邻里乡亲的相处之道,耐心释法明理,分析了双方存在的违约情况和实际损失,引导两人换位思考。经过2个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达现场退还王波定金50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