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马涛 通讯员 张欣钰) 近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镇北堡法庭审结辖区首例肖像权纠纷案件,用精准司法守护群众“面容权益”。
原告王某某曾是镇北堡镇辖区某景区员工,其反映自2015年起,辖区内某景区、某商店及某传媒公司在未获其同意的情况下,长期将其肖像用于商业宣传,严重侵犯自身权益。接到诉求后,法庭干警第一时间对接当事人,结合以往处理涉景区、商户纠纷的经验,快速梳理争议焦点——明确“是否未经同意使用肖像”“侵权行为是否持续”“责任主体如何划分”三大核心问题,精准归纳原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诉请,为案件审理厘清思路重点。
考虑到涉肖像权案件证据易灭失的特点,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涉案景区、商店现场勘验,核实到涉案照片已被撤换、侵权状态终止。法院经审理,最终认定某传媒公司在原告明确反对后仍继续使用肖像,构成侵权,依法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
庭审后,法庭干警并未止步于“判案了事”,而是延续“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工作思路,结合民法典人格权编相关规定,在涉案景区、商户集中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普法,详细讲解“商业使用他人肖像需经同意”“侵权后果及法律责任”等法律概念和要点,提醒个体经营者强化法律意识,合法、合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