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田林) “法官,我真的不想赖账,孩子的腿在我拉货时被车压了,急需手术,本来承诺的3000元可能得推迟几天再还。”面对执行干警,被执行人曹某道出了自己的困境。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传递了司法温度。
该案源于纪某申请执行曹某的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生效判决确定曹某需向纪某支付2.9万元案款并承担执行费335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曹某,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曹某的实际住所地进行调查,通过入户走访发现,曹某家中饲养多只牲畜,但并未完全成长,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对其生计造成较大影响。基于此,执行干警向曹某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并引导其应积极履行。曹某表示明白了其中利害并承诺积极履行,并请求给予一定宽限期。
在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纪某详细说明了曹某的实际情况及其积极履行的态度,并耐心释法明理,分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给双方带来的影响。
“法官说得在理,我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既然他家里情况特殊,那我愿意给他机会。”纪某在得知情况后表示理解。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纪某同意曹某分期偿还2.9万元案款。
此后,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曹某按约定分批偿还了2.6万元,但下剩的3000元却未能如期支付。原来,曹某的孩子不幸被车压断了腿,急需住院治疗,因此无法按时偿还。执行干警再次与纪某沟通说明,纪某同意了延缓偿还的请求。执行干警还多次询问关心曹某孩子的手术及恢复情况,令曹某深受感动。最终,曹某积极筹措,履行了下剩的3000元案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