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与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Y28180034-46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其他从权利等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担保债权),依法转让给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9月24日
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 单位:元债务人名称地区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及延迟履行利息等其他费用债权合计保证人名称灵武市金沙绒业有限公司银川25,000,000.003,159,915.80198,861.0028,358,776.80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忠、杨桂兰、杨利伟、马雪、李冰注:在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作为标的债权一并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