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徐浩) 9月19日,海原县人民法院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区市县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以及《关于自治区高院开展政治督察暨审务督察以及司法巡查整改“回头看”情况的通报》,对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和政治督察暨审务督察以及司法巡查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到整治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要立足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压实责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问责,筑牢反腐防线,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对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扛起直接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强化对外协作,推动源头治理,积极发现有关单位制度漏洞和监管风险,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按规定移送并做好跟踪,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