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太感谢检察官了!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为孩子讨回公道。”日前,未成年人小华(化名)的父亲将一面印有“履职尽责察秋毫,巾帼柔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手中,并一个劲地道谢。
不久前,小华遭到6名同龄人围殴,致轻伤,涉案人员涉嫌故意伤害罪。兴庆区检察院未检干警在办理该刑事案件时敏锐地察觉到,案件背后隐藏着需要关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作为未成年人,小华缺乏独立的诉讼能力和维权意识,其父母也因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在面对侵权纠纷时显得手足无措。更关键的是,参与殴打小华的6人中,有4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小华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及相应的经济损失,难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完全得到弥补,其合法权益的维护面临着“刑事追责之外”的困境。
“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容侵犯,即使部分侵权人因年龄问题无法承担刑事责任,也不能让被害人的损失无人承担、正义缺席。”办案检察官态度坚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相关规定,小华作为人身权益被侵害且提起民事诉讼确有困难的未成年人,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就在检察机关研究帮扶方案时,小华的家人表示,他们知道有些孩子不能判刑,但自己的孩子不能白受委屈。他们不懂法,不知道怎么告、该告谁,更不知道对方的信息,请检察官帮帮他们。面对被害人家属焦急的诉求和无助的眼神,办案检察官耐心地安抚他们:一定全力帮助他们和小华,争取应有的赔偿。
收到申请后,未检部门立即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小华及其家属沟通,深入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疏导缓解小华因暴力产生的恐惧情绪。同时,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结合伤情鉴定、医疗费用等证据,为小华拟好规范的起诉状,明确侵权责任主体及诉讼请求。
然而,维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一个关键难题摆在办案人面前:部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侵权人的监护人身份和地址信息不明确,这直接影响到民事诉讼被告的主体确定。办案检察官积极协调公安机关,确定涉案被告并依法调取其身份信息;针对部分被告住址不详问题,通过走访社区等排查线索,最终确认所有被告的地址与联系方式,扫清起诉障碍。证据收集期间,办案检察官同步开展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家属解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分析证据证明力,明晰诉讼应对思路。
随后,兴庆区检察院向法院提交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明确6名侵权人共同实施殴打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侵权人,其监护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案的办理推动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正是对最高检‘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的践行,既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通过多元举措提供了司法保护。”办案检察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