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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考验期内再违法

沙坡头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本报讯 (通讯员 杜映清) 近日,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聚焦社区矫正监管实效,依法对两起社区矫正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严重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张某甲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在社区矫正期间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参与网络赌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罚款;张某乙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2个月,在社区矫正期间,其未能吸取此前犯罪教训,再次实施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移送法院后,两人均表达了悔意,请求法院不要撤销缓刑。但二人在缓刑期内实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说明前期社区矫正未能达到预期改造效果,若继续适用缓刑,将难以实现刑罚的“惩戒与教育”功能,亦无法有效维护法律权威与社会公共秩序,据此,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 2025-10-13 两人考验期内再违法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74856.html 1 沙坡头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