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白昊 兰翠翠
9月24日,一起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民事案件在彭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完成实体审理,标志着泾源县人民法院在对固原市辖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后,推行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实现了从制度构建到全面铺开、实质化运行的关键转变。
机制创新从“分散”到“集中”
为适应环境资源案件固有的复合性、系统性特点,解决传统分庭审理可能出现的裁判尺度不统一、保护理念衔接不畅等问题,泾源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要求,明确由综合审判庭统一归口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面启动“三审合一”工作模式。
该院确定综合审判庭作为专门审判机构,集中优势司法资源,着力培养既精通审判业务又熟悉环境资源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审判队伍,为统一裁判尺度、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应用奠定组织基础。
自集中管辖固原市辖区环境资源案件以来,该院积极应对案件类型多样化、案情复杂化的新挑战。9月24日审理的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系通过移送管辖程序受理并进入实体审理的首例民事案件,表明集中管辖机制已顺畅运转,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优势正逐步发挥,有利于排除潜在干扰,更加公正高效地审理跨区域环境资源纠纷。
实践深化从“坐堂”到“巡审”
泾源法院并未将审判活动局限于院本部,而是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将法庭设在群众身边、设在生态保护一线,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继9月上旬在原州区法院三营法庭巡回审理盗伐林木刑事案件后,此次又将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的庭审设在彭阳县法院的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这种“走出去”的审判方式,不仅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更精准地回应基层环境治理需求,将生态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在这起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的审理中,承办法官并未局限于庭审证据交换,而是在庭前实地走访案涉现场,从不同方位细致评估养殖场与相邻住宅的实际状况,对潜在的噪声、气味等影响进行直观了解,以对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后续庭审调查和裁判结果更加贴近客观事实,彰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
实质解纷从“审理”到“治理”
环境资源审判的最终目标是解决纠纷、修复关系、保护生态。泾源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注重把握环境权益与生产发展之间的平衡,积极探索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路径。
在该起民事案件庭审中,审判团队严格围绕污染是否存在、侵害后果是否发生、原告请求能否排除被告合法生产经营行为等核心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平等保护和有效行使。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审判团队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耐心向原告释法明理,引导其建立合理的诉讼预期,敦促被告认识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被告当庭表示愿意采取在相邻墙面通风口加装窗户等实质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原告生活的影响,展现了司法调解在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和谐邻里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尽管该案因争议较大将择期宣判,但前期的调解工作为最终纠纷的妥善解决创造了有利条件。
亮点成效从“构建”到“运行”
首案的意义在于破题与示范。泾源法院此次相邻污染侵害纠纷一案的顺利审理,是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改革在基层落地生根的生动写照。
据办案法官介绍,该院的“三审合一”机制已超越制度文本,全面融入具体司法实践,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等主要案件类型,实现了机制设计的初衷。案件通过移送管辖得以高效审理,证明了集中管辖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统一法律适用方面的制度优越性。在审理中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注重实地调查和调解优先,体现了现代环境司法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念。通过专业化审判、巡回审理、实质解纷等一系列举措,该院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性、公信力和影响力得到提升,为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审合一’是泾源法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改革、打造特色审判品牌的重要里程碑,展现了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泾源县人民法院院长梁志龙表示,该院将继续深化“三审合一”改革,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体系,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拓展生态修复执行方式,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宣传力度,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贡献基层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