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海瑞
执行完毕率45.20%,执行到位率52.84%,首执案件终本率22.60%,各项指标位列全区法院前列……这是彭阳县人民法院4个多月核心指标的提升数据,得益于该院今年6月启动的执行质效专项提升行动,破解执行过程中面临的“查人找物慢、财产处置繁、涉执信访多”等痛点。
科技赋能破解查人找物难题
“快,张某有线索了!”今年8月,宁夏某银行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进入执行程序,但执行进程因张某失联、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遇阻。后经公安机关布控发现张某活动轨迹,将其控制后通知彭阳县法院,执行干警拘传张某并扣押其车辆。
迫于压力,张某履行还款义务,该案在法院与公安机关的深度协作下顺利执结。截至目前,彭阳县法院依托“警法联动机制”开展专项行动,共控制被执行人23人次、送拘6人、控制车辆5辆,化解执行案件32起,执行到位金额34.5万余元。
该院还依托智慧执行系统打通数据壁垒,为专项行动注入科技动力,实现财产查控“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自从用上智慧执行系统,对接公安、不动产登记、金融机构等12个部门的数据接口,执行工作就像装了‘加速器’。”执行干警杨瑞鹏感叹道。
彭阳县法院以数据为基础,建立“一人一档、一物一码”的被执行人信息库,累计筛选出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线索136条。
流程再造提速财产处置环节
“没想到十几天就能拿回欠款,为法院的执行速度点赞!”让申请执行人李某点赞的,是彭阳县法院在执行质效专项提升行动中推行的“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原来,李某申请执行马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标的较小,且事实清楚,法官依法冻结划拨后将案款发放给李某,案件顺利执结。
该院重构全流程管理机制,对执行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实现案件快慢有序分道。快执案件平均结案周期压缩至25天,让案件驶上执行“高速路”。
专项行动中,该院持续完善“放心拍”工作机制,拍品成交率从62%提升至78%,溢价率平均提高8%,实现了从“谈法拍色变”到“法拍放心购”的转变。同时,通过建立“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台账”,用“线上查控+线下走访”的方式,每3个月开展一次“回头看”,共审查推动23件“沉睡”案件恢复执行并执结。
规范管理筑牢执行质效根基
“《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手册》中明确了财产查控、文书送达、异议处理等42个关键环节的时限与标准,给我们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提供了指南。”执行干警王涛说。
该院不仅通过工作手册规范执行行为,还推行“案件质量、执行案款交叉评查”机制,提高执行质效。每月抽取各团队10%已结案件,由资深法官组成评查组,重点核查案件程序合法性、财产处置规范性、案款发放及时性,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16项,以严格评查倒逼执行质效提升,为专项行动保驾护航。
同时,将青年干警培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支撑,深入推进“青蓝工程”,实行“双导师”帮带制度,为青年干警指定政治导师和业务导师,从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到案件办理,进行全方位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