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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因车祸生隙对簿公堂 小坝法庭巧妙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福娟) “杨叔,之前我和您争吵是我不对,我看我妈受伤着急,您别生气,正好我开车了,咱一起回吧。”“没事,今天调解话都说开了,我也不要求赔偿车损了,咱一道回。”10月10日,在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小坝法庭,一场历时3个多小时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同村村民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该案源于2024年7月的一起交通事故。村民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搭载其妻李某,在村道右转弯时与杨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事故责任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事故后,李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问题矛盾渐深。2025年8月19日,李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损失20余万元。

庭审当日,杨某满腹委屈地向法官倾诉,对李某的子女到其家中吵闹还起诉自己的行为十分不解。法官引导杨某梳理答辩意见、核对提交证据并做好庭前准备。被告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对李某的伤残等级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各方意见不一。

考虑各方均已到庭,案件有一定调解基础,承办法官征询各方意见,在场人员均表示同意调解。法官一方面引导原告律师与保险公司律师逐项核算原告的人损项目和金额,将诉请从18万元理性调整至合理区间;另一方面组织被告杨某、夏某(车主)与原告李某的家属积极沟通,就杨某驾驶的车辆损坏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协调、核对算账、释法说理,各方达成调解意见:由保险公司赔付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5万元。杨某自愿放弃追究车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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