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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联合调解员释法说理 30余起劳务纠纷当场履行

本报讯 (通讯员 贺智) “起早贪黑干了半年,工钱却拖着不给!”近日,赵某等30余名工人陆续来到贺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情绪激动地要求马某及某建筑公司支付被拖欠的10万余元劳务报酬。

原来,今年3月,某建筑公司将承建项目的其中一段工程分包给马某,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约定马某包工包料。合同签订后,马某迅速招揽赵某、王某等30余名工人进场施工,经三个月的工期,马某分包的工程项目如期交付,某建筑公司也如约将工程款转入马某账户,并出具结清证明。

然而,马某因个人管理经营不善,导致分包项目亏损,拖欠30余名工人10万余元工资未付。赵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陆续将某建筑公司及马某诉至贺兰法院。受理案件后,鉴于事实清楚、责任明晰,且30余起案件的被告主体、诉讼理由均一致,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马某及某建筑公司进行沟通,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引导至贺兰县综治中心进行集中调解,力求“一揽子”快速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并不顺利。赵某等人与建筑公司负责人及马某围绕工资支付问题争执不休。面对僵局,综治中心值班法官与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先向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及马某释明法理,明确指出某建筑公司应承担的先行清偿责任及马某的直接支付责任,并结合实践判例,耐心说明拒不履行面临的法律后果,提出“由某建筑公司先行清偿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再以借款形式向马某进行追偿”的合理方案,获得认可后,马某当场向某建筑公司出具欠条,并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

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从银行取出10万余元现金再次赶到现场,赵某等人情绪逐渐缓和,法官与调解员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逐一核算劳动报酬并当场发放完毕,工人们也撤回起诉,30余起系列劳务纠纷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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