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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陪伴式”服务让维权道路无碍

本报讯 (记者 马琳 通讯员 李婷) “我们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为特殊群体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不仅提供电话预约、立案材料提前告知等服务,还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立案,对于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依法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政策,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10月28日,彭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具文说。

今年9月,拄着拐棍的老姚第一次走进彭阳县法院。刚到门口,导诉员便立刻迎了上去:“大爷,您好,请问需要什么帮助?”

“我的眼睛看不见,辛辛苦苦攒的钱被人借走不还,你们可得帮帮我。”老姚泪眼婆娑,颤颤巍巍地从包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欠条。

“您别急,慢慢说,把详细经过告诉我们,我们帮您立案。”导诉员一边轻声安抚,一边搀扶着老姚来到诉讼窗口。

原来,老姚患有先天性视力障碍。2024年2月,王某因资金周转向老姚借款2.5万元,张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王某偿还5000元后,便失去联系,张某也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得知老姚的情况后,彭阳县法院立即启动涉残障人士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全程协助老姚办理立案手续,并为其适用诉讼费用缓交政策。

考虑到老姚行动不便,彭阳县法院依据就近原则将案件分配至草庙法庭。承办法官在实地走访中进一步了解到,老姚从未接受过盲文教育,在证据收集、文书阅读上存在极大困难,当即决定以调解为首要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室里,王某与张某终于露面,二人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生意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老人家里的情况并不乐观,这笔钱可以说是他的养老钱。生意失败可以重来,诚信丢了难以挽回,于法,你们有偿还的责任;于理,老人信任你们在先;于情,更不应让老人晚年无依。”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

最终,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诚恳地向老姚道歉,双方当场达成“分期还款+履约保障”的调解方案。担心老姚听不懂文书内容,承办法官为其逐句讲解,一一确认关键信息。听完后的老姚会心一笑:“都听懂了,没有异议,谢谢法官这么有耐心!”

“法院的同志知道我眼睛不好使,进门就有人搀扶,材料还念给我听,处理结果也公正,我打心底里感激。”拿到调解书的老姚对彭阳县法院的诉讼服务表示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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