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马涛
“多亏法官来村里走访、现场协调,现在邻里关系很不错。”近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电话回访时,当事人杨某表示感谢。
杨某和马某是住在贺兰县立岗镇某村的前后排邻居,因宅基地界线划分问题引发行政诉讼。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多次现场协调、办案,不偏不倚,最终促成多方满意。
法之善者,如我在案。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积极探索构建行政争议全流程实质化解机制,打造多元解纷“直通车”,努力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事心双解”,提高行政裁判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认同度,增进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直通车”开到群众家门口
杨某和马某的地界纠纷经贺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协调,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同意对杨某的不动产权证进行更正。但马某认为,更正界线后自己的宅基地面积将减少,对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的解释劝说不同意,且情绪激动,导致更正工作陷入僵局。
2025年初,杨某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履行更正职责。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深入现场勘查,走访村委会摸清症结,耐心倾听双方的想法。
实质化解,修复情谊,才是最优解。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合议庭成员联合贺兰县立岗镇政府、某村村委会开展现场协调,提出按照2009年的老界线砌筑围墙作为双方宅基地的分界线,双方均同意协调方案,但对于砌墙的费用如何分担却一直争执不下。
承办法官联系贺兰县司法局、检察院,立岗镇政府组织当事人协调砌墙事宜,最终对墙体砌筑的标准、费用及宅基地更正登记等事项达成一致。
拿到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看着那道曾经“砌不起来的围墙”,杨某和马某逐渐释怀。
这是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就地审理、就地协调、就地化解行政争议的缩影。
从2019年开始,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跨区划集中管辖银川市辖区的一审行政案件。“我们主动求变、创新应变、积极思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复议引导,深化府院互动,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院长马立新介绍说,2024年该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77件,结案627件,裁定准予撤诉148件。
如我在案,减少行政“空转”
“这个疙瘩在我心里17年了,今天终于解开了。”10月20日,张某某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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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张某某怀揣着对家的憧憬,与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支付全款后安心入住。然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于是张某某通过诉讼,确认了自己对房屋的权利。
张某某拿着胜诉判决书到房管部门登记房产时才发现,开发商竟将同一套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由房管部门办理了产权登记,房管部门因房屋已被登记而无法为他办理手续。
“就案办案,无法搬开当事人心里这块大石头。”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法官沈丽颖深入剖析案情脉络,抽丝剥茧后发现:张某某作为最早购房并实际居住17年的权利人,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优先保护。而第三人的购房行为发生在张某某胜诉判决的执行期间,且从未实际入住,权利基础存在明显瑕疵。
“为了避免当事人再次卡在行政‘齿轮’中间,我们作出判决:撤销被告房管部门作出的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判令被告房管部门将房屋登记到张某某名下。”沈丽颖告诉记者。
这份判决,穿透了程序的壁垒,将纸上的权利真正落到了实处。
沈丽颖说:“行政诉讼的核心是解决问题,并非为了走完程序。只有让群众感受到‘权利得到保障、问题得到解决’,法治才能真正深入人心。”
打通“司法+行政”协同壁垒
“人社部门没有把我1985年3月至1994年12月的工作经历计入社保,我的退休待遇要重新核算。”从2019年到2025年,退休后的王师傅一直奔波在信访、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路上。
原来,王师傅2018年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后,发现跟他工作经历类似的单位同事退休待遇高于自己。于是,王师傅自行收集相应资料,到人社部门信访。人社部门以“王某已办理退休,无法按原有政策补缴相应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无法对退休待遇重新核算”为由,对王师傅的信访事项不予处理。
为实质化解争议,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与辖区人社局、自治区人社厅多次会商、研讨,向人社部门发出实质解决争议的工作函。人社部门最终为王师傅办理了补缴手续,并重新核算其退休待遇。
这场历经多年的纠纷得到一次性彻底解决,王师傅申请撤诉结案,“真没想到,困扰我多年的烦心事终于尘埃落定”。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依托府院联席会议等平台及时通报执法难点、堵点问题,为行政执法提供前瞻性司法服务。2024年,该院共向银川市及各区(县、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委派诉前协调化解案件208件,化解成功44件,委派本院行业协调化解工作室协调案件328件,化解成功3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