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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检察院“三端”发力守护民生

本报讯 (通讯员 司旺)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检察+工会”协作机制,2024年以来,共联合发送“一函两书”8份、提示函2份,支持起诉6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

在前端,该院针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用工不规范和超龄女工维权难等问题,加强与工会的协作配合,运用释法说理+“一函两书”,通过协调协商的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某火锅店拖欠5名超龄妇女工资、某幼儿园拖欠13名幼师工资的线索,联合贺兰县工会逐一调查核实,在共同送达“贺兰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后,又多次向火锅店和幼儿园负责人释法说理,最终为5名女工和13名幼师讨回薪资近15万元,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在中端,该院依托办案实践,主动探寻个案或类案背后的各类问题隐患,梳理与特殊领域和重点人群息息相关的矛盾隐患和风险漏洞,精准提出适用性强的治理意见。针对贺兰县工会反映的工伤认定难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建筑领域工伤保险缴纳专项检查,发现辖区内有13家在建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工人的工伤保险费,分别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最终促使在建工程项目公司补缴工伤保险费48万余元。在此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签订《关于建立和完善贺兰县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协作意见》,保证在建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及时缴纳,充分保障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末端,该院以“支持起诉+”强化司法保障。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提示函的形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司予以警示,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协调会,宣讲法律政策;主动对接法律援助中心,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其诉讼能力偏弱的问题。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既减轻了农民工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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