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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闹心”到“安心”

一纸检察建议守护东干渠生命线

本报通讯员 马根 马立军

近日,东干渠吴忠市利通区段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与办案检察官沿着渠道边走边看,不时停下脚步,与秦汉渠管理处和企业负责人交谈,对一处曾遭违规破坏的水利工程修复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变化确实非常大。这说明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确实落到了实处,惠及了百姓。”一位政协委员的由衷感叹,为这起公益诉讼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时间倒回至今年5月。这条渠道当时的景象,远非现在这般令人安心。秦汉渠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在东干渠利通区段采用顶管作业方式埋设管道、铺设电缆,对渠道结构和供水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线索很快被移送到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渠道安全事关公共利益,老百姓的急难愁盼,就是公益诉讼的发力点。”利通区检察院迅速立案,并启动“检察公益诉讼+水行政执法”协同办案机制。办案检察官多次会同管理处技术人员实地勘查,利用无人机航拍固定证据,精准掌握了违规施工的全貌。

问题查明后,关键在解决。检察院与秦汉渠管理处共同召开案情磋商会,面对面查找症结。“渠道治理涉及面广,单靠我们一家,力量有限。有了检察机关的介入,力度和效率大不一样。”秦汉渠管理处水政科负责人坦言。

紧接着,一份沉甸甸的检察建议书送达涉事企业。建议书不仅指出了顶管作业的具体问题和产生的严重后果,更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是提醒,更是助力。”他们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调集机械设备,依法依规按照相关要求对被破坏的东干渠渠堤进行加固、修复,并完善企业相关制度,提高风险防控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修复工作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时值6月,夏季灌溉高峰期将至,为确保供水与修复两不误,在秦汉渠管理处指导下,企业先期对渠堤进行了应急加固和实时监控,待9月灌溉期结束,立即开展彻底修复,对原拉管进行灌浆回填,构建起有效的防护体系。整个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并未“一发了之”,而是多次回访,跟踪整改进度,协调解决困难。

经过紧张施工,这条曾经的“闹心渠”焕然一新,违规破坏的水利工程得到了加固,施工中破坏的渠道也修复完成。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发力的一次生动实践,它不仅及时消除了影响下游供水的渠道安全运行隐患,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也彰显了公益诉讼制度在督促依法行政、保护生态环境、服务保障民生方面的独特价值和重要作用。

“公益诉讼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要和大家‘一起干’。我们将继续聚焦公共利益问题,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利通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秀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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