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车辆剐蹭起纠纷 联合调解促和谐

本报记者 刘炳宇

“车停在车库被剐蹭,监控盲区却查不到,物业也不管事。”近日,银川市玉皇阁北街青山社区春满园小区居民微信群内,业主张女士的控诉瞬间引发群内热议。

社区网格员朱艳丽看到消息后,电话联系张女士及其亲属无果,立即赶往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事发后,物业配合张女士查看监控,发现车辆停放处处于盲区,无法还原事故经过及锁定涉事车辆。物业公司称张女士每天驾车进出,无法证明剐蹭发生在车库,且已按规定配备监控,监控盲区属客观存在,非管理疏漏;张女士则称这两天未开车外出,认为物业未尽安全管理及监控覆盖责任,要求物业赔偿车辆维修损失并整改,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

针对这种情况,朱艳丽单独与张女士沟通并倾听其诉求。张女士要求物业赔偿1200元维修费且不满物业此前的服务态度。明确诉求后,朱艳丽又与物业单独沟通,传达张女士赔偿诉求。物业认为自己只提供停车泊位不含看管服务,主张车辆剐蹭与公司无关不应担责。

针对物业态度,朱艳丽当场疏导物业经理情绪,指出小区监控存在盲区,致使张女士无法调取剐蹭现场画面,难以锁定肇事车,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经劝说,物业愿意承担一半维修费即600元,而张女士坚持物业公司全额赔偿的要求,调解再度陷入僵局。

为打破僵局,朱艳丽联合玉皇阁北街派出所青山警务室开展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民警杨娜引用民法典相关条款,结合事件细节冷静分析:物业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管理主体,日常管理存在监控盲区漏洞,导致张女士无法调取现场画面,难以锁定肇事方,导致业主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律规定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同时强调民法典权责对等。而物业有义务保障公共设施正常运转维护业主权益,监控盲区属管理不到位,但业主也需理解车辆剐蹭非物业直接造成,全额赔偿诉求需结合实际责任划分,建议双方各退一步,车辆维修费应由物业公司和当事人各承担600元。

在朱艳丽与民警的共同引导下,物业公司负责人承认存在管理疏漏,表示接受协商意见;张女士沉默片刻后也点头同意,表示不想再纠缠,感谢调解人员的付出。至此,一场因车辆剐蹭引发的物业纠纷,在情理兼顾的调解下达成共识,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 2025-11-06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77581.html 1 车辆剐蹭起纠纷 联合调解促和谐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