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璇) “装修没完成,质量还出了问题,现在却要求我足额付款,哪有这样的道理!”近日,马某因一场装修风波烦心不已。贺兰县人民法院经过细致审理与耐心调解,成功促使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1万余元装修尾款当庭履行。
原来,马某与李某达成装修合意,约定李某为其居室进行柜具定制、窗帘安装及装修后保洁等工作,马某支付相应款项。施工初期,双方沟通顺畅,马某对李某的工艺颇为认可。然而,施工中因李某的疏忽,导致橱柜与冰箱柜返工重做。双方在对账结算时就返工费用无法达成一致,发生争执,马某支付部分款项后,另请他人完成剩余装修工作。此后一年多时间里,李某多次要求马某足额结清装修尾款,均被拒绝,诉至贺兰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案涉房屋实地勘验了解详情,明确双方争议焦点是施工完成情况及尾款的具体金额后,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但双方争议较大、对立情绪明显,均不同意调解,案件随即进入审判程序。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现场勘验记录,围绕争议焦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柜具制作返工系李某疏忽所致,返工费用及房屋后续装修费用应当从尾款中扣除,并释明马某作为房主应承担的支付责任。
“法官,我们同意调解,但账怎么算?”待双方对立情绪明显缓和,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庭后调解,从降低双方诉讼成本、减轻诉累,到互相体谅各自的难处与不易,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时,针对装修尾款的具体金额,依据市场装修价格和马某出具的支付凭据,现场组织双方进行核算。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一张清晰、公正的账目摆在桌面,获得双方一致认可,马某当庭支付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