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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我钱,我还银行钱”

本报记者 郑芳芳

11月4日20时,王女士拿着两份和解协议、一份担保书,如释重负地离开了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年,王女士向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的马某出借90万元。到期后马某拒还,王女士起诉其并拿到了胜诉的裁判文书。然而马某仍旧拒绝履行,王女士遂于今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时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约定在两个月内分两批还清王女士的欠款,但马某食言。

当日17时,金凤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修镇接到申请人王女士打来的电话,称其与被执行人马某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准备“在法院谈”。

“这次我不会再和解,必须当场完全给付。”这次,王女士态度坚决,奈何马某东拼西凑,只能当场拿出9000元,但表示一周内会有30万元进账。

王女士并不信任马某,案件一时僵住。张修镇暂停调解,将情绪明显不对的王女士喊出调解室,细问才知,当时借给马某的90万元中,有20余万元是借的。9月,王女士因无力偿还借款,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工资卡被冻结,工作都险些受到影响,且当下有一急需用钱之处。

张修镇询问了王女士的收入情况,又调卷发现王女士被冻结的工资卡中有3万元。

两案可以并解!张修镇心里有了谱。于是,转身回到调解室开始“破局”。一方面,建议马某寻找一个双方都信任且有还款能力的人做担保,弥合信任裂缝,为自己争取一周的凑钱时间;一方面,给另一案的当事人打去电话,将前案的履行成果,作为该案和解的基础,引导其与王女士签订了“当天偿还3万元并解封工资卡、此后每月偿还4000元”的和解协议。

单个案件的“死结”变成了连环案的“活棋”:很快,双方均认识的担保人赶到了法院,签下了“愿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担保书,马某亦偿还了王女士首批9000元借款,王女士将3万元打给另一位当事人,两份和解协议同步达成。

记者观察:这场“三角债”的执行,打破了“一个案子一道令”的传统思路,是法院执行案件量普遍激增背景下,一条行之有效的解题思路:法官不应就案办案,要主动深挖关联案件,找到“症结”总开关;冻结账户不是目的,如何让账户在监管下“活”起来,恢复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才是关键;执行担保、分期履行、信用修复等多种法律工具灵活综合运用,方能实现“解一个、活一片”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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