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奕涵
近日,隆德县人民法院用一场耐心细致的判后答疑,推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圆满落幕,被告认可、接受法院判决并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甲某系某农机公司员工,2020年8月12日,乙某在某农机公司购买农机时,因资金短缺,向甲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承诺7日内还清借款。借款期满后,甲某多次向乙某催要借款,乙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甲某遂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乙某告上法庭。
在先行调解阶段,乙某以在某农机公司购买的农机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欠款。因双方争议太大,案件调解未果,转入审理程序。庭审中,乙某辩称其与甲某之间并非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其与某农机公司之间为买卖合同关系,且本案已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甲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送达判决书当天,考虑到该案案情较为简单、法律关系明晰,但庭审时双方情绪激动,为减少矛盾隐患,维护社会稳定,承办法官联系乙某开展判后答疑,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其疑惑一一进行解答。
答疑刚开始,乙某依旧情绪激动,认为法院判决存在偏颇,甚至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承办法官没有生硬说教,而是像朋友一样耐心聆听乙某的倾诉,细致解读判决依据、明晰权利义务,帮乙某打通“法结”。在疏导对立情绪的同时,承办法官为乙某端来开水,让其一边喝水,一边心平气和地想一想,思考下法院的处理思路和案件事实,帮乙某打通心结。
“你先喝口水,案件事实是基于证据规则的结果,不论纠纷如何解决,希望你能解开心结,生气只会加重身心的负担。你想好后,可以随时拨打我的电话。”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说。
“本来我心里就有气,看到判决书要求我偿还甲某的借款并支付利息,更加不服气,所以情绪激动,对判决书的内容也没有理解。通过你们的耐心解答,我认可法院的判决,现在就给他把钱转过去。”不久后,乙某拨通承办法官的电话,表示接受承办法官的说理和解释,愿意接受裁判结果并立即支付借款,该案得以实质性化解。
隆德县法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把“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刻在心里、落在行动上,把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督促履行等暖心机制,贯穿到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修复社会关系,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